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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过失行为责任分哪几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20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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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疗事故的过失行为责任可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医疗事故的过失行为责任的承担方式是由医疗机构承担,但如果有存在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的可以向其追偿。

  一、医疗事故的过失行为责任分哪几种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包括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其中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事故的过失行为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责任的承担方式:

  1.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机构支付赔偿金后可以向存在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

  2.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3.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事故的过失行为责任鉴定找哪个部门

  医疗事故鉴定找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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