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办理
协议离婚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办理完毕。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要带着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共同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3.等待30天离婚冷静期;
4.申请离婚证;
5.登记、拿证,婚姻登记员审查材料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登记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二、双方协议离婚要怎么写协议书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方式、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办法等内容,最后双方签字,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双方不能进行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以下情况下不允许协议离婚:
1.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2.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失踪、下落不明;
3.一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