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是当庭判还是等判决书
刑事案件是否当庭宣判分情况而定。刑事案件的宣告判决可分为当庭宣告和定期宣告。只有部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才会当庭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判决书在哪里可以查到
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就可以查询到。但涉及个人隐私信息部分的会给予保护的,不会在网上查到。法律快车提醒您,网上是不能查到相应的判决书的情形有:
1.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2.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三、刑事案件判决书有什么内容
刑事判决书的写法为: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
2.辩护人和公诉人的基本情况;
3.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
4.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