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期女方离婚诉讼如何打证据
孕期女方离婚诉讼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证据,如草率结婚、婚后仍未建立感情的陈述及相关知情人证言等。
2.证明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如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等。
3.证明抚养子女能力的相关证据,如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教育水平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等。
4.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起诉离婚的证据,如通奸怀孕、淫乱或卖淫怀孕等。
在孕期女方离婚诉讼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证据要确凿、充分、合法,能够证明相关事实;
2.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证据的提交和质证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得有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二、孕期女方离婚诉讼有哪些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孕期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审理的过程如下: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即为生效。
三、孕期女方离婚诉讼孩子归谁
怀孕期间妻子起诉离婚孩子一般归女方。因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孩子如果是两周岁以内,抚养权一般归女方。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