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纠纷调解流程
债务纠纷调解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2.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3.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4.双方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由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送达到双方后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二、债务纠纷调解要遵循什么原则
债务纠纷调解要遵循的原则如下:
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时,必须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包括调解活动的进行和调解协议的达成,都必须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应当是在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基础上进行。 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既是对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调解的一种制度要求,也是调解成败的关键。
3.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必须依法进行,调解的过程和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 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三、债务纠纷调解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务纠纷调解协议书的书写方式如下:
1.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写明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3.写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4.要有各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者按的指印,有人民调解员的签名和加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
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