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协议离婚去哪办手续流程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再次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经过审查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5.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执行协议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法院作出判决后还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