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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迟迟不拆怎么办找什么部门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16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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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违建迟迟不拆的,可以找国土资源管理局、城乡规划局、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建行为负责人送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执行强拆手续。

  一、违建迟迟不拆怎么办找什么部门处理

  违建迟迟不拆的,可以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强拆。根据成因不同,执法主体也会不一样,具体如下: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即城乡规划局,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

  3.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

  4.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违建迟迟不拆有哪些类型

  迟迟不拆的违建建筑有以下几种类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三、违建迟迟不拆的拆除程序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包括:

  1.立案是指执法部门在接到相关事实或材料后,决定进行行政查处的行为。

  2.调查程序要求至少两名调查人员参与,并在执法时主动出示证件。

  3.在决定程序中,执法人员需要书面告知被处罚人,允许其陈述、申辩,必要时还可申请听证。

  4.最后是送达程序,即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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