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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按照土地证还是房产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23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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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拆迁是按照土地证和房产证,两者都对确权有用。拆迁的房子并没有房产证的办理流程有整理相关材料、向相关部门提交所整理的材料、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等。

  一、拆迁是按照土地证还是房产证

  房产证和土地证都需要。

  拆迁补偿通常需要考虑房产证和土地证两个证件来确定房屋的权益。具体来说:

  1.房产证:它证明了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拆迁时,房屋的补偿是基于房产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进行的。

  2.土地证:它是证明土地使用权属的律凭证,与房产证不同,土地证并不直接反映房屋的具体面积。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农村房屋拆迁,可能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二、拆迁的房子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拆迁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需要收集房屋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产权登记。

  3.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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