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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哪个部门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23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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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拆迁工作是建设行政主管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拆迁工作的流程包括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文件、入户调查评估、申请拆迁许可证、制定拆迁实施方案发布公告等。

  一、拆迁工作哪个部门负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工作流程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律快车提醒您,拆迁流程步骤具体如下:

  1.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

  2.入户调查评估;

  3.内业计算;

  4.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5.申请拆迁许可证;

  6.发布拆迁公告;

  7.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

  8.送达拆迁评估报告。

  三、拆迁工作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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