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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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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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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需要先进行调解,如果确认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那么是无协议离婚的,只能由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起诉离婚时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起诉离婚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如果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带着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证据。

  三、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调解的流程

  1.调解动员阶段: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制作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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