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和拘留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逮捕和拘留的区别:
1.逮捕通常是由执法人员执行的,他们有权使用逮捕令或在紧急情况下采取逮捕行动。拘留可以由执法机关执行,也可以由其他授权的机构执行。
2.逮捕通常需要逮捕令或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紧急逮捕。拘留的程序相对较灵活,可以是为了维持公共秩序、进行调查或确保安全,不一定需要逮捕令,但仍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两者的联系都是执法机关在一定法律框架内采取的限制个人自由的手段,同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二、拘留转为逮捕怎么办手续
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应当将犯罪嫌疑送入看守所,然后告知亲属,在到达看守所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讯问,对于不符合逮捕情形的,应当立即释放,符合逮捕情形的,可以进行羁押。
逮捕的具体法律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立即逮捕;
2.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3.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4.发现对方有犯罪行为的应当立案侦查;
5.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三、拘留后一定会被逮捕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拘留只是防止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暂时采取的一种羁押程序,后续不一定会逮捕的,是有可能取保候审或释放的。是否逮捕是由检察院根据证据是否充分而决定的,如果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会不予逮捕,但不予逮捕并非意味着无罪。
当公安机关认为有罪,而检察院认为无罪时,检察院会出具不予逮捕决定书,公安机关接到此文书后会对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年)重新侦察到充足证据后,依然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或直接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会在收到不予逮捕决定书后24小时之内对嫌疑人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