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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院开庭几次才能一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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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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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院一审结案的开庭次数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一到三次,具体需要根据案情复杂程度来看。法院开庭的程序是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评议、宣告判决等。

  一、一般法院开庭几次才能一审结案

  法律对开庭次数这方面没有具体规定,如果一个案子没有特殊情况,通常一至三次开庭就可以了。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一般情况下,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法律对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综上,由于每个民事诉讼案件情况各异,一般情况是一个案件是一次开庭结案。关于开庭次数审理应当从实际出发,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法院开庭有哪些程序

  1.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

  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

  4.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三、法院开庭回避的主体

  法律快车提醒您,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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