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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讯和拘传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22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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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传讯和拘传的区别在于二者是对不同的对象实施的诉讼行为,传讯常用语证人和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而拘传则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此外,二者的强制性也不同。

  一、传讯和拘传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传讯是指司机关传唤案件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场所接受讯问。在司法实践中,传讯与传唤基本上是通用的,无严格界限,即传讯亦称为传唤。

  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强制受传唤人到案的措施。在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于没有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可以拘传。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过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拘传。所以刑事诉讼中的拘传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拘传。

  2.强制性不同。拘传是具有强制性的,是由司法机关强制被拘传人到案;传唤则不具备强制性,它只是要求被传唤者在接到传票后,自行到案受审。

  3.适用对象不同。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传唤也经常用于证人和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而拘传只适用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及现行犯。

  二、传讯和拘传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1.传讯、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讯、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不得以连续传讯、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传讯、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传讯和拘传的关系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刑事诉讼中,拘传和传唤都是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措施,都是一种诉讼行为。都需要出示相关法律文书,拘传时必须出示《拘传证》,传唤在大多数情况下也需要出示《传唤通知书》。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不经传唤,直接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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