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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起诉男方男方要准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8-21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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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女方起诉男方男方要准备答辩状、身份证,如果男方希望离婚的,则可以准备自己掌握的财产清单,自己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明,如果男方不希望离婚的,则可以准备感情未破裂的证据。

  一、离婚女方起诉男方男方要准备什么

  离婚女方起诉男方,男方应做准备如下:

  1.男方可以准备好答辩状,并处理好子女抚养权问题和财产分配等问题,但是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准予离婚;

  2.如果男方不想离婚,则应该向法院提供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明;

  3.如果对方执意离婚并掌握相关证据,则男方应该做好随时参庭准备。

  二、离婚女方起诉男方需要多长时间

  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多少时间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提起诉讼、法院立案、法院审理判决等,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离婚女方起诉男方法院怎么判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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