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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大病救助标准是怎样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8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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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政大病救助的计算标准与医疗机构的登记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说,在门诊统筹乡、村就诊的,其比例可以提高到65%、75%。大病救助的大病是指恶性肿瘤、尿毒症等疾病。

  一、民政大病救助标准是怎样计算

  对于民政大病救助的标准计算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其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门诊统筹乡、村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65%、75%;

  2.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是不设有起付线标准的;

  3.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75%-80%;

  4.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60%;

  5.在省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儿童白学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食道癌、结肠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民政大病救助的范围是什么

  民政大病救助的范围具体如下: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

  3.重症肝炎 ;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2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救助对象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 , 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救助。

  三、民政大病救助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大病救助具体如下: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综上所述,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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