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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04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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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的,财产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割。人民法院需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起诉离婚立案需要起诉状、结婚证等材料。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财产怎么分割

  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起诉要什么证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起诉离婚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如果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带着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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