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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项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2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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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可以去公证处公证的事项有合同、财产分割以及婚姻状况等。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应当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也可以向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

  一、什么事项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以下事项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去公证处公证的地点

  公证的地点可以是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去公证处公证要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去公证处公证要15个工作日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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