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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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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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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事诉讼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起诉证据以及原告的身份证等;民事诉讼需要的手续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立案、通知被告进行答辩等。

  一、民事诉讼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资料:

  1.起诉状:

  (1)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

  (2)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

  3.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4.授权委托书:

  (1)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手续: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民事诉讼主体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主体包括:

  1.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2.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

  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三、民事诉讼怎么写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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