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入刑是哪一年实施的
醉驾入刑是2011年5月1日实施的。
醉驾入刑是指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是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的情形,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犯罪行为只要求驾驶者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法定标准,不要求情节恶劣及造成危害后果。《刑法修正案(八)》的施行体现了我国加大对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二、醉驾入刑实施前的醉驾会被追究吗
不会。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醉驾没入刑以前,对醉酒驾驶人员的处罚是处以行政拘留,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因此这种处罚方式在当时被广泛采用。然而,随着醉驾入刑的实施,醉酒驾驶人员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相应的罚金。
三、醉驾入刑最新标准
醉驾入刑的最新标准是:
1.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