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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暴力应向谁申请人身保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2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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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遭受家庭暴力可以向公安部门、人民法院等机构申请人身保护。遭受家庭暴力申请人身保护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当事人的身份证、家暴发生时的录音等。

  一、遭受家庭暴力应向谁申请人身保护

  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可以向以下机构或人员申请人身保护:

  1.公安机关:首先,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其协助保护人身安全。公安机关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制止暴力行为、调查取证等。

  2.人民院:此外,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法律措施,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3.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受害人也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这些机构会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二、遭受家庭暴力申请人身保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并打算申请人身保护,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这份申请书应当载明明确的被申请人,即实施家庭暴力的人,描述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事实,以及请求法院采取的具体保护措施。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申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需要提交证明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材料。

  3.证据材料: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材料,这可以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如自己或亲友的证言;

  (2)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3)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

  (4)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保证书等;

  (5)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如家暴发生时的录音、录像等;

  (6)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

  (7)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如伤痕、疾病诊断书等;

  (8)其他可以证明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三、遭受家庭暴力申请人身保护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遭受家庭暴力申请人身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

  一般来说,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时间是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在诉讼前、诉讼中以及诉讼完结之后的6个月时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情况紧急,没有时间限制,可以在48小时内向法院提出申请。

  此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如果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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