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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分户办理需要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3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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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产证分户办理需要材料有书面申请材料、户口本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等。房产证办理分户的程序要具体分析,如果是私房分户的,则申请人携带有关的材料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等。

  一、房产证分户办理需要材料

  房产证分户办理需要材料有: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

  4.《房产证明》。

  5.属结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6.无法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的,需提供分户人本人申请,分户人员协商一致意见书,村(居)委会和乡镇府出具的同意分户证明等证明材料。

  7.其它。

  二、房产证分户办理的程序

  1.公房分户:当事人需要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需要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办理分户手续。

  三、房产证分户办理要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分户审批一般在二十五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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