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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7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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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协议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是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去民政局提出申请,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

  二、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协议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1.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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