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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公司哪些条件是必备的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2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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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开设公司必备的条件是要具有一定数量的股东,需要有股东一起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需要按照章程规定出资,此外,开设公司还需要具有公司名称和住所等。

  一、开设公司哪些条件是必备的要求

  开设公司的必备要求包括:

  1.股东符合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也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5.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二、开设公司有几种方式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三、开设公司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开设公司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制定公司章程,选取经营场所;

  2.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3.到定点银行开注册验资临时账户,将出资额存入;

  4.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5.向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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