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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民间借贷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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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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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为您详细解读民法典民间借贷利息是怎么规定的。内容包括合法利率的范围、逾期利息的处理等,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规避法律风险。

  一、民法典民间借贷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1.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如超过该利率,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3.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双方约定利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利息,那么计算方式就是按照约定的利率来计算。但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利息,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不能主张期内利息。

  但如果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反悔,那么双方约定的利率也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4.《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1)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没有利息。

  (2)如果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没有利息。

  二、逾期利息的规定

  1.对于逾期利息,如果借贷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3.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希望本文能解答您对民间借贷利息的疑惑。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

民法典民间借贷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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