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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什么时候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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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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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将为你解答关于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问题,包括公证何时开始、如何撤销公证遗嘱以及遗嘱撤销声明的办理方式。通过阅读本文,你将全面了解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遗产继承公证什么时候开始的

  在遗嘱经过公证之后,遗产的继承通常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也就是说,一旦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直接按照遗嘱的约定来继承遗产。

  二、公证遗嘱的撤销条件

  撤销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必须真实、明确、清楚。

  只有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当事人才能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

  三、遗嘱撤销声明的办理

  1.如果遗嘱公证书并未出现不当或错误的情况,撤销该公证书可能并不妥当。因此,建议以撤销遗嘱声明书的方式办理。

  2.在声明书中,当事人应阐明因何原因对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公证处所立遗嘱(引用公证书编号)现予以撤销。

  3.声明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当事人对该声明内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4.在声明书上签名并按指纹后,公证处对声明书予以公证即可。

  如果你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遇到问题,可以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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