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次责方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次责方不赔偿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可以尝试与自己的保险公司协商,使用“代位追偿”的方式让保险公司先行赔偿。
2.如果保险公司拒绝,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3.同时,还直接向法院起诉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由法院判决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
4.如果对方有事故单但不处理,对方的车子将无法通过年审。如果对方已经报过保险但没有你的维修发票,保险结案也会受到影响。
二、事故纠纷诉讼时效
1.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如果受害人在此期间内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3.如果涉及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自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
4.如果双方在此期间参加调解,则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
三、诉讼可主张赔偿项目
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和伙食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可主张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1)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基数(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2)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2)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3)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2.定残后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4.死亡赔偿金:
(1)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你还有疑问或需要更多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们提问,法律快车将竭诚为你提供专业解答,让你的权益得到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