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未离婚一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08 10:16
人浏览
导读:本文针对未离婚一方不抚养孩子的情况,从抚养权的争取、抚养费数额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析。如果你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遇到困惑,不妨继续阅读,或许能找到答案。

  一、未离婚一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1.如果未离婚一方不抚养孩子,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或者协调处理。

  2.如果夫妻关系确实无法维系,可以选择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

  1.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而言,孩子在两岁以前,应为母亲抚养。

  2.《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3.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4.如果离婚后,子女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5.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离婚一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三、确定抚养费数额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5.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

  (1)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

  (2)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3)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6.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7.在司法实践中,父母都应该履行抚养其健康长大的义务。对于不抚养孩子或者没有尽到为人父母的义务的父母,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

  8.在具体情况下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以起诉的方式到法院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抚养孩子是一个充满挑战和责任的过程。如果你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遇到了法律难题,可以寻求法律快车的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