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去做伤情鉴定需要带哪些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2 16:34
人浏览
导读:去做伤情鉴定需要带的证件包括身份证、鉴定委托书、门诊病历等。申请做伤情鉴定的流程是委托人委托鉴定,接着由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受理后进行鉴定,最后给出鉴定结论。

  一、去做伤情鉴定需要带哪些证件

  1.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

  2.鉴定委托书;

  3.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

  4.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

  6.其他材料。

  二、伤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做伤情鉴定的具体流程如下:

  1.委托人委托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司法鉴定人完成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三、伤情鉴定多久可以有结果

  伤情鉴定结果一般可以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拿到。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