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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款算共同债务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27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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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主要探讨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款是否算作共同债务的问题。文章首先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然后解释了诉讼离婚时债务处理的方案。

  一、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款算共同债务么

  在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款是否算作共同债务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要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夫妻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1.如果一方所借债务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则不应被视为共同债务。

  2.在离婚过程中,一般不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要不就是配偶支持另一方去借款,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款算共同债务么

  三、诉讼离婚时的债务处理

  在诉讼离婚阶段,对于夫妻之间的债务处理,通常会按照一定比例由双方承担。

  具体方案由双方协商决定。

  在处理共同债务时,要遵循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关于离婚时债务处理的问题,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留言,我们会为你提供更多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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