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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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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等。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合伙协议、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材料。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7.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8.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9.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所需材料主要包括: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这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基本文件,其中应详细列明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合伙人的情况。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这是为了证明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的合法身份和授权。

  4.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核心文件,其中应明确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企业的管理方式、利润分配等内容。

  5.出资权属证明:这是证明各合伙人出资情况的文件,可以是银行转账凭证、验资报告等。

  6.经营场所证明:包括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如果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应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这可能包括特定行业的许可证明、环保验收证明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例如,如果企业涉及特殊行业或需要特殊许可,则需要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

  三、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流程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流程如下:

  1.满足法律规定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

  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3.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4.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6.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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