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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到法院后多久通知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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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7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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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案件移送到法院后,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通知书给被告人,告知其开庭的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一般在受理后二到三个月以内宣判,未被羁押的则在六个月以内宣判。

  一、案件移送到法院后多久通知被告人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通知被告人代表是自诉案件,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案件移送到法院后多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三、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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