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新办理婚姻登记证明的必备材料清单是什么
重新办理婚姻登记证明的必备材料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证明双方身份和户籍信息的基本材料。
2.结婚证丢失证明。如果结婚证遗失或损坏,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如派出所或档案局出具的证明。
3.查档证明。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两年,可能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办理。
4.近期免冠合影照片。通常需要提交二寸免冠近期正面合影照片三张,照片颜色需统一。
5.如有特殊情况,如结婚证内容有误或撕毁但能反映原貌,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6.如果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需要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的证明和能证明婚姻关系的充分证据证明材料。
二、重新办理婚姻登记证明的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重新办理婚姻登记证明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相关材料:双方当事人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2.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如民政局)提出申请。
3.填写申请表:在婚姻登记机关,双方当事人需要填写重新办理婚姻登记证明的申请表,并详细说明原因。
4.审核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工作人员会进一步处理。
5.领取新的婚姻登记证明:在审核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重新发放婚姻登记证明。双方当事人需要支付一定的工本费(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
三、重新办理婚姻登记证明的时间
重新办理婚姻登记证明的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当天即可拿到新的婚姻登记证明。这主要涉及到近十年内的档案,补办人只需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到初次领证处补办。
然而,如果结婚登记已经超过十年,由于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可能会稍微增加一些办理时间。但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材料复印完成并带上其他所需证件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当天仍可拿到新的婚姻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