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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与约定的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26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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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针对合同履行地与约定地不一致的问题,探讨了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地的分歧,内容涉及特征履行地规则和实际履行地规则。

  一、合同履行地与约定的不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合同履行地与约定地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应按照合同的实际履行来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确定合同履行地规则

  在确定合同履行地时,有两个主要的规则:特征履行地规则和实际履行地规则。

  1.特征履行地规则是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

  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此合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

  2.实际履行地规则是指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合同有约定且实际履行地与约定一致的,按《适用意见》18条确定管辖。

  而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实际履行地与约定的不一致,或者没有约定履行地却又实际履行了,又或者既没有约定,也没有实际履行,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适用意见》中就不甚明确了。

  三、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分歧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地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考虑适用特征履行地规则,以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1.如果适用特征履行地规则无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那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2.如果合同有约定且实际履行地与约定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3.而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实际履行地与约定的不一致,或者没有约定履行地却又实际履行了,那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管辖。

  4.如果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了问题,不妨参考本文提到的确定合同履行地的规则,以及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地的分歧处理方式。

  如果你有更多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发表评论,我们将会尽快回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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