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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18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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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介绍了预约离婚所需材料和受理条件,同时梳理了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内容全面细致,为想要离婚的人士提供了详尽的指导和参考。

  一、预约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预约离婚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这是确认双方身份和婚姻状况的基础文件。

  2.离婚协议书,这是双方对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重要证明。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和债务处理等内容。

  3.结婚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的证件照。

  二、预约离婚的受理条件

  预约离婚的受理条件包括: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离婚双方应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申请。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表明双方均有离婚意愿。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主决定离婚事宜。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并已在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办理离婚手续。

  7.当事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以确认身份。

预约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是严重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是对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严重侵害。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是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明显表现。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兜底条款,涵盖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这些情况都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了解离婚流程和条件后,你是否对离婚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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