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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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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和平离婚需要手续包括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申请发放离婚证、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后发放离婚证。需要材料包括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

  一、和平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和平离婚需要手续: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和平离婚所需证件

  1.结婚证: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证明双方身份及户籍信息。

  3.离婚协议书:详细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用于办理离婚证。

  二、和平离婚需要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提醒您,和平离婚需要注意事项包括:

  1.保持冷静和理性:在离婚过程中,双方都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冲突和争吵。只有理性沟通,才能解决问题,同时减少对各方及家人的伤害。

  2.明确自己的主张:在谈判时,双方都要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底线在哪里。这样不仅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也能让谈判更加高效。

  3.积极寻求专业婚姻律师建议:离婚过程中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很多,专业婚姻律师能够给予双方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双方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4.搜集证据:在财产分割或过错责任方面,需要搜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应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搜集,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5.其他。

  三、和平离婚不成

  和平离婚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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