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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离婚男方不肯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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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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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男女双方离婚男方不肯,女方可以继续协商离婚或者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材料包括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起诉条件包括有明确的被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等。

  一、男女双方离婚男方不肯应该怎么办

  男女双方离婚,男方不肯答应的,女方可以继续与其协商离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男女双方离婚男方不肯起诉离婚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男女双方离婚男方不肯,起诉离婚材料包括:

  1.离婚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包含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如果有子女的话。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房产、存款、股票、债券等财产的证明。

  6.其他。

  三、男女双方离婚男方不肯起诉离婚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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