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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止期限多久失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2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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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复议中止期限通常是60天失效。行政复议中止的典型情形包括申请人自然死亡后,其近亲属还没有确定是否参加参加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下落不明的;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参加行政复议的等。

  一、行政复议中止期限多久失效

  行政复议中止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如果行政复议因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而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或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等法定的事项而中止的,满六十日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二、行政复议中止的典型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7.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8.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二)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三)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四)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六)依照本法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止;

  (七)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八)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九)有本法第五十六条或者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十)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关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

行政复议中止

  三、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的区别具体如下:

  1.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利消灭。

  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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