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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22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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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将探讨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律区别,解析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并列举无效合同的具体案例。了解法律规定,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避免法律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一、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无效的原因不同。

  无效民事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有效条件,因此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撤销前被认为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有在被撤销后才失去效力。

  2.主张无效的主体不同。

  无效民事行为可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或与该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主张无效,法院或仲裁机构也可在审理案件中确认其无效,可撤销民事行为通常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主张无效。

  3.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不同。

  无效民事行为不附带任何条件,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或是否存在争议,行为始终无效,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有约束力,且撤销权的行使通常有时间限制。

  二、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情形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以下几种情形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然而,即使合同无效,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反之,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这些规定在《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中有明确的体现。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无效合同的具体情形

  无效合同是那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不能产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其情形包括: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此外,合同中的某些免责条款,如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

  这些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条款中得到了明确。

  你对哪种无效合同情形最感兴趣?欢迎留言讨论。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知识和实用建议,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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