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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违约金与补偿性违约金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2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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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违约金分为惩罚性和补偿性两种,具有不同性质和功能。法定和约定违约金的上限规定各异,需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了解这些,有助于你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惩罚性违约金与补偿性违约金的区别

  惩罚性违约金与补偿性违约金在性质和功能上存在显著的区别。

  1.补偿性违约金旨在弥补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其金额通常根据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而惩罚性违约金则具有惩罚和制裁违约方的性质,其金额通常事先约定,并且不受实际损失的限制。

  2.补偿性违约金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其目的是为了简化损害赔偿的计算和证明过程。

  而惩罚性违约金则是对违约方的一种额外制裁,旨在通过高额违约金来惩罚违约行为,并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二、违约金的上限规定

  违约金的上限规定因违约金的类型而异。

  1.对于法定违约金,其上限通常由法律明文规定,如《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违约金比例或金额的规定。

  2.对于约定违约金,其上限则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约定。

  (1)在约定违约金时,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违约情况、损失大小等因素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2)司法解释也对违约金的过高问题进行了规定,即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避免违约金过高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违约金制度涉及众多法律细节,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法律快车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助你解决法律难题。

惩罚性违约金与补偿性违约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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