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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动产质押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9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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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动产质押物是什么?如何生效?与权利质押有何区别?本文详细解读动产质押物的定义、生效条件及其与权利质押的不同之处,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动产质押在担保物权中的作用。

  一、什么是动产质押物

  动产质押物指的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物。

  1.动产质押物由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确保债权得到保障。

  2.在质押过程中,出质人和质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动产质押合同生效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生效要件,而是自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

  3.动产质押是质权存在的前提,质权人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有利于保障质权人债权的实现。

  二、动产质押合同生效

  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与动产质押物的交付占有密切相关。

  1.动产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其生效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要件,而是自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

  2.动产质押生效后,质权人便取得了对质物的担保物权,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对质物进行处置以优先受偿。

  3.与动产质押不同的是,动产抵押一般需要经过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对于企业以外的动产抵押,不办理登记也可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什么是动产质押物

  三、动产与权利质押的区别

  1.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主要区别在于质押标的的不同。

  (1)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如机器设备、原材料等;

  (2)权利质押的标的则为无形的权利,如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2.两者的标的物移转占有方式也不同。

  (1)动产质押需要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

  (2)权利质押则通常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或者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移转占有。

  3.两者的质押实现方式也不同。

  (1)动产质押时,质权以对动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

  (2)权利质押时,质权人则直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行使出质人的权利。

  总的来说,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质押标的和标的物实现移转占有的方式不同。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的概念及其在担保物权中的作用。

  还有其他关于动产质押的疑问吗?欢迎留言交流。在法律快车,我们始终为你提供权威、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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