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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07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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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将详细解析离婚财产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包括不同金额段的费用比例及预交承担方式。同时,还将介绍如何申请减免诉讼费,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帮助。快来了解离婚财产诉讼费的相关知识。

  一、离婚财产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财产诉讼费的标准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进行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基本由原告预交,如果被告不服上诉,则由被告交纳。如果案件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撤诉,那么原告需要承担这些费用。

  二、诉讼费用的预交和承担

  1.在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负担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3.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4.被告如果提起反诉,也需要按照相应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

  5.对于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6.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那么他们需要分别预交。

  7.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人民法院会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8.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如果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那么他们需要分别预交。

  9.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并且人民法院裁定准许,那么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10.如果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那么案件受理费会减半交纳。

离婚财产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三、减免诉讼费的条件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这些救助措施主要适用于自然人,并且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3.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以上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另外: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等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但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还有一些其他情形,如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等。

  总的来说,离婚财产诉讼费的收取标准和减免条件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在预交诉讼费用时应当注意相关规定,避免因为不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你是否觉得诉讼费收取标准复杂?其实,只要了解清楚规定,就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疑惑,快来法律快车咨询吧!我们始终在你身边,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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