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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扣车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30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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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交通事故后,交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车?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是多久?如何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一、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扣车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后,交警有权扣车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二、交警扣车的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

  1.如果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

  2.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3.检验、鉴定完成后2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三、事故车辆检验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的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人体损伤、尸体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

  1.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和前款规定的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2.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为了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然后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做妥善保管。

  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的权力和责任如何平衡?你认为还有哪些情况应该被纳入扣车范围?在法律快车留言告诉我们你的看法,一起探讨交通事故处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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