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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逃多少年不再追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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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深入解读了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期限,以及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涉及法律条文、追诉时效、恶劣情节等多个方面,帮助你全面了解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责任。

  一、寻衅滋事逃多少年不再追究

  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期限取决于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

  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罚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期限就是10年。

  2.如果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在10年内未被发现或起诉,那么10年后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追诉期限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详细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

  1.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

  2.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时效期限为十年;

  3.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时效期限为十五年;

  4.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

  在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并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你是否觉得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很具体?这些规定是如何在实践中应用的?如果你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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