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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支付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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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详细解读了意外伤害保险金的支付条件、给付情况说明及责任免除。包括身故、残疾、烧伤等保险金支付条件,给付情况的特别说明,以及保险责任免除的情形。

  一、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支付条件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若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险人将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1.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身故,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并终止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2.对于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残疾,保险人将依据保险合同所附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程度,按照相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烧伤,保险人将按照《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烧伤程度及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二、意外伤害给付情况说明

  在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给付过程中,有几点情况需要特别说明。

  1.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将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2.若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与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合并,且可领取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时,保险人将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3.若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将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

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支付条件

  三、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免除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也存在一些责任免除的情况。

  1.若被保险人的身故、残疾或烧伤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2.若被保险人因挑衅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3.被保险人在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等情况下遭受的伤害,以及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保险人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4.若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或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以及从事高风险活动如潜水、跳伞等期间遭受的伤害,保险人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5.被保险人在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以及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遭受的伤害,保险人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中的免责条款你是否都清楚?如有疑问,法律快车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咨询,助你了解更全面、更详细的保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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