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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要去哪个部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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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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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想知道伤残鉴定要去哪个部门做吗?本文详细介绍了伤残鉴定的申请流程、条件和法律依据。治疗终结后15日内必须提出申请,否则将失去获得补助和费用的权利。

  一、伤残鉴定要去哪个部门做

  伤残鉴定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的。这些人员负责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

  因此,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需要进行伤残评定时,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二、伤残鉴定的申请条件

  1.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残评定的申请。

  2.如果伤者在这15天内不提出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3.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将不再受理。

  4.伤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会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三、伤残鉴定的法律依据

  伤残鉴定的法律依据为《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1.该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

  2.如果鉴定事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且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受理。

  3.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如果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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