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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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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中,债务约定是重要环节。本文详细解析了离婚协议中债务如何约定,包括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处理方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

  一、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

  在民政局进行离婚协议时,关于债务的约定是由双方当事人根据自主意愿决定的,可以共同承担债务,也可以由个人承担。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偿还。

  2.债权人也有权向夫妻双方中的任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

  3.但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某一方不偿还债务,那么偿还债务的一方在还债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1.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应由双方协议清偿;

  3.如果协议不成,将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二、民政局是否提供离婚协议书

  是的,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这些协议书是民政局提供的格式文本,但可能并不完全适合所有的情况。因此,建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协商后,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起草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承担的子女养育费用、支付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和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协议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协议离婚,又被称为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果双方要求离婚但对这些问题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不予受理。

  3.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在中国内地必须办理过结婚登记,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4.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同样不予受理。

  现在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夫妻双方需要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会进行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会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接下来是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如果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中的债务问题你是否明白了呢?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疑惑,欢迎随时点击“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始终在你身边,守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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