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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收集家暴证据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26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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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收集家暴证据材料的方法包括受害者可以保留施暴方家暴后写的保证书;可以保存好被家暴后的报警记录等。离婚的时候,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法院在无法调解的情况下,会准予离婚。

  一、离婚如何收集家暴证据材料

  离婚的时候,若要收集家暴的证据材料,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

  1.可以寻找并保存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或保证书等书面材料。这些书面文件可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家暴事实。

  2.可以请求妇联等机构提供家暴的投诉记录或相关证据,这些机构在处理家暴问题时通常会有详细的记录。同时,也可以收集居委会或村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如调解记录或调解协议。

  3.遭受家庭暴力后应及时报警,并保存好报警记录。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会出警处理,并制作相关的笔录和调查报告,这些都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同时,公安机关还可以出具伤情鉴定介绍信,引导受害人前往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4.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这些医疗文件能够证明受害人的伤情以及家暴行为导致的身体损害。

  5.如果有目击证人,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可以提供第三方的视角,进一步证实家暴事实。

  二、离婚收集家暴证据材料可以判离吗

  离婚收集家暴证据材料后,如果证据充分,且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离。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收集家暴证据材料去哪里起诉

  一般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申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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