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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的著作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26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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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教材著作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如何保障?本文解析了教材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财产权利。了解这些,让你更懂版权保护。

  一、教材的著作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通常是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特别规定而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1.教材的人身权利内容,教材的人身权利是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且没有具体经济内容的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教材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确保了作者的创作成果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2.教材的财产权利范围,教材的财产权利是作者因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的金钱和物质报酬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片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以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此外,著作权人还享有其他应由其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确保了著作权人能够从自己的创作中获得应有的经济回报,并鼓励创作活动的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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