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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9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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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探讨了我国房产税征收过程中的问题,如房地产行业特性带来的税源监控难度。同时,提出了加强税收监控的措施建议,如建立涉税信息传递和协作机制、加强对往来账的审查等。

  一、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

  我国房产税在征收过程中存在若干问题。

  1.房地产行业因其特性,如投资主体众多、开发周期长、经营方式灵活、成本项目复杂以及涉税金额巨大,给税源监控带来了难度。

  2.特别是销售发票的管理由地税部门负责,而国税部门在税源监控上因此面临挑战。

  二、主要税收问题分析

  1.利用往来账调剂应税收入:

  这是房地产行业常见的避税手段。企业往往将预收账款、当期售房款等长期挂在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往来账上,不及时结转收入。这导致税款不能及时、足额入库。

  2.企业之间合作建房不按规定申报纳税:

  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使用权,形成合作建房或代建房。这些合作双方往往不按规定申报纳税,从而逃避税收。

  3.收入不入账:

  有的企业以开发房屋抵顶所欠建筑商款项,不入账,不做收入,只在内部财务报表中体现。同样,以房屋抵顶拆迁户补偿费、银行借款本息等也不计收入,导致企业少计应税收入,偷逃企业所得税。

  4.代收款项不计收入:

  企业在销售房产时一起收取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不按价外费用申报缴纳所得税。

  5.多列预提费用:

  一些企业利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账目调整当期利润。

  特别是预提“公共配套”费用数额大,在配套工程完工验收后,不及时结转配套工程成本,对多提费用的余额也不及时调整、冲减商品房成本,而是长期滚动使用,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房产税征收问题复杂,但合理监控对保障国家税收和公平至关重要。你有什么看法或建议吗?欢迎在法律快车留言讨论,一起为完善税收制度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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