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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应在告知后几日内提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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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处罚听证是行政法中的重要程序,本文详细解析了当事人应在何时提出听证要求,以及听证流程的具体步骤。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你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行政处罚听证应在告知后几日内提出

  1.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的。

  2.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3.如果当事人希望听证,他们必须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三日内提出,否则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听证流程的具体步骤

  听证流程的具体步骤如下:

  1.公安机关在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会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的权利、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内容。

  2.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会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4.在听证预备阶段,听证人员会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5.如果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听证主持人会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6.在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员会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则可以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7.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笔录会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三、行政处罚的定义及性质

  1.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给予的一种制裁,具有惩罚性和制裁性。

  3.行政处罚也是一种管理手段,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达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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